公告本公司申請專案製造「"天明"臺灣清冠一號濃縮顆粒」 經衛生福利部同意。

日期:2022-06-29 內容來源:

 

本資料由 (公開發行公司) 6659 天明製藥  公司提供
 
序號  1 發言日期  111/06/29 發言時間  18:59:12
發言人  張文昌 發言人職稱  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 02-85218883
主旨
 公告本公司申請專案製造「"天明"臺灣清冠一號濃縮顆粒」 經衛生福利部同意。
符合條款  第 9 款 事實發生日  111/06/29
說明
1.事實發生日:111/06/29
2.發生緣由:本公司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疫情之需,日前經衛福部核准
「”天明”臺灣清冠一號濃縮顆粒(衛部藥製字第060735號)」外銷專用藥品許可證
在案,又所申請專案製造「”天明”臺灣清冠一號濃縮顆粒」今經衛生福利部同意,
並取得防疫專案製造核准文號1110019135號。此藥品須由中醫師處方使用,適應症為
外感時疫,效能為解表宣肺、清熱解毒、寬胸化痰、和胃降氣。核准期間為111年6月
29日起至緊急公共衛生情事終結日止(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日)。
3.因應措施:無。
4.其他應敘明事項:無。

 

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,由本系統對外公佈,資料如有虛偽不實,均由該公司負責。